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在父母解除婚姻关系之际,决定对
未成年人的
抚养监护事宜,始终采取“首要关注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的基本原则。
对于年龄不满两周岁的子女,通常情况下,他们将跟随母亲共同生活。
然而,若母亲存在以下任何一种特殊状况,则孩子可以选择跟随父亲生活:母亲身患长期且难以治愈的传染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导致子女无法与其共同生活;母亲虽然具备抚养孩子的经济实力,但是没有尽到自己应有的责任,而父亲提出希望获得
孩子的抚养权;此外,如果出现了其他特殊因素,使得子女确实无法继续跟从母亲一起生活。
至于两周岁至八周岁之间的子女,如若夫妻双方对此都提出了抚养恳求,法庭将会全面评估双方的抚养能力以及抚养条件,并根据“优先保护未成年子女权益”的原则进行裁决。
具体来说,法庭会考虑诸如经济收入、职业稳定性、居住环境、教育水平、与子女共度时光的时间以及亲情等因素。
对于年满八周岁及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应充分尊重考虑他们真实表达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