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泛意义上说,大部分的
商品房买卖协议都会对房产交接的确切日期进行详细且精确的界定。
倘若,开发商无视这一约定并未能按时交付房屋,那么他们将被视为犯下违背合同的严重错误。
然而,究竟在何时可以认为是
逾期交付呢?这个问题需要根据合同内的相关条款进行深入分析。
假如在合同原文中没有对此作出明确指示,那么我们就需要参考相关的法律
法规以及司法实践经验,以确定在超过了合理期限后仍然未完成交付的行为是否可以被认定为违约。
合理期限的设定通常会综合考察多个方面的因素,例如工程的整体规模、施工工作难度的高低、以及各种难以预料到的客观情况等等。
在决定是否可以判定是否存在违约时,我们还需要特别留意开发商是否具备法律认可的免除责任的理由,比如那些无法避免的外部力量(如自然灾害)等因素。
如果开发商毫无理由地故意拖延交付房屋,那么
购房者有权依照合同的约定向其提出
违约责任的追究,其中可能涉及到支付
违约金、
赔偿经济损失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