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屋主要呈现出以下几个种类:首先是
产权调换型住房,由
拆迁人以新建房屋或者其他房产与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
产权置换,让被
拆迁者得以拥有置换所得房屋的所有权;其次是货币形式的补偿性安置住房制度,即通过直接支付货币给被拆迁者来替代原先的住房,被拆迁者再将其用于购买自住的住房;最后是所谓的“
回迁房”,它是指在原址或邻近地区重新建造的住宅楼宇,用以安置原有的拆迁居民,而回迁房的所有权属性则因个案而异,丰富多样。
在不同类型的拆迁房屋上,其
产权归属以及交易限制等方面都存在着显著的差异。
在整个
拆迁安置的过程中,相关的政策
法规将会对拆迁房屋的性质、分配方式等等做出明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