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
劳动法体系下,对怀孕妇女进行
劳动关系裁员属于
非法行为,违反了劳动契约精神和伦理道德准则。
这种情况下,受雇于该用人单位的怀孕妇女将有权利提出申请,请求用人单位以
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金额作为
赔偿金给予自己。
具体来说,经济补偿将根据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服务年限来确定,每服务满一年就可以获得一个月的
工资作为补偿。
如果服务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则视为一年的服务期;反之,如果服务时间不足六个月,则只能得到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这里所提到的“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前的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收入。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履行
赔偿义务,怀孕妇女可以通过劳动
仲裁等法律程序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需要妥善保存相关的
证据材料,例如
劳动合同、工资单以及辞退通知书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