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雇佣企业无缘由地
拖欠员工的薪资,且该拖欠行为超出了正常的
工资支付周期,则常常被视为
违法行为。
若雇佣企业在收到劳动
行政部门依法发出的工资支付期限的命令后仍然未能按时支付所应支付的
劳动报酬,那么在此种情况下,
劳动者有权要求雇主加倍
赔偿相关金额,而非仅仅是支付拖欠的薪资款。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项权利的行使需基于劳动行政部门已对雇主发出过关于支付
工资的指令这一先决条件。
除此之外,当雇佣企业出现未按照双方签订的
劳动合同或国家法律
法规完全、及时及足额发放员工薪酬这种情形时,因员工因此申请
辞职,雇佣企业还应对员工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
具体而言,
经济补偿金额根据员工在雇佣企业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则向员工发放相当于其一个
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