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针对被判处十年
有期徒刑的罪犯,
减刑的实施次数并不存在特定的限制性规定。
然而,减刑并非毫无条件,仍然须满足一系列必要条件,如严格遵守监狱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投入改造学习过程,已然表现出真实的悔悟或是展现出明确地
立功事迹等等。
此外,对于减刑的幅度以及间隔时长,同样有着严谨细致的规定。
通常情况下,被裁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其两次减刑的期间应相隔至少一年零六个月。
而每一次的减刑幅度,就需要充分结合罪犯最初的定罪
刑罚、
犯罪性质及情节、服刑期间的表现情况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评估与斟酌。
值得特别强调的是,减刑的最后决策权归属于审判机关,而且自裁定减刑之日起,罪犯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短于原判决刑期的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