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类情形中,确实具备提
起诉讼的可能。
假设微信聊天内容能够非常清晰且明确地展示出双方
当事人之间存在着借贷的意思表示,例如借款的具体数额以及相关还款方案等等重要信息,那么这些聊天记录便有资格被认定为有效的
证据材料。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条款规定,电子信息包括了所有由网页、个人博客和微博客等各类网络平台所发布的公开信息,以及手机短信,电子邮箱,即时通讯等各种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等,而微信聊天记录正是其中一种典型的电子数据形式。
然而,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微信聊天记录作为一种证据材料,必须确保其真实性、完整性以及与事例事实之间的关联性均得到完善的验证。
此外,为了明确
诉讼对象并顺利展开后续程序,还需要掌握对方的
身份信息。
为此,强烈建议您在正式发起诉讼之前先向专业的律师团队寻求咨询意见,他们将会有针对性地帮助您对所有的证据材料进行充分的准备和整理,从而显著提升
胜诉的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