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夫妻二人皆有意愿
离婚且就亲子养育、财物分配及责任负
担保问题上已经达成共识,依据协议
离婚的流程进行操作可能会更为高效便利。
首先,双方需达成书面离婚协定,并各自亲赴
婚姻登记部门提出
离婚申请。
自婚姻
登记机关接到各
自离婚申请之日起算,通常有30天时间用于考虑或反悔。
在此期间内,如有任意一方并不情愿
离异,则可选择撤销该离婚申请。
过了这30天的期限之后,双方需再次亲自赴婚姻登记机关申领
离婚证明书;若未能在此期内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即被视为撤销先前提出的离婚请求。
若审慎行事又配合得当,最快的情况下自婚姻登记机关接到离婚申请开始算起仅需经过30天的过渡期,并且再加上申领离婚证明书所需的一段时间,总计大约在60个工作日左右便可完成整个过程。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实际的完成时间有可能因为各地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效率以及其他特殊情况而产生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