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首次
起诉离婚未能得到裁决通过的情况之下,依照法律规定通常需经历六个月之久方得提出进一步的
诉讼请求。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能否在第二次
起诉时取得成功并获得
离婚法院的批准,并非仅受制于时间先后之别。
法院判断是否应该准许
离婚的核心要素在于夫妻之间的情感纽带是否已经完全破裂。
假如在这段等待期内,夫妻二人之间的感情关系并无显著好转迹象,并且能够提供充足的
证据明确证实感情破裂的事实,如存在
重婚行为、与他人生育子女或
同居生活、对配偶及其他
家庭成员实施
家暴、虐待或是遗弃伴侣、有嗜赌、吸毒等不良习惯而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合长期分开生活超过两年等等情形,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进行第二次起诉离婚,获得成功的机会将会较为乐观。
但是,如果缺乏确凿的证据支持,仍然可能难以达到离婚的目的。
总而言之,离婚案件最终的裁决根据所涉及到的具体情况以及证据的充实程度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