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面临无
家暴证据的
离婚诉讼时,法院的裁决将全面考虑各类因素作出精确判断。
首要考量的便是夫妻间感情是否已经彻底破裂。
例如,可以通过对双方
分居的具体时长以及日常生活中的矛盾冲突频率和严重程度来评估这一点。
尽管缺乏家暴证据,但是如果能够提供其他足以证明
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依据,比如说存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的
重婚行为、与异性长期
非法同居、屡教不改的赌博习惯等等,那么法院同样有可能宣布
离婚。
相反,若无法充分证实感情破裂的存在,同时被告又坚决反对离婚,那么首次提出的
诉讼请求很可能被法院驳回,判定不予离婚。
然而,在原告在此过程中未能提供新的关于感情问题的情况或理由,并且在六个月之后再次提
起诉讼的情况下,法院通常会做出离婚的最终判决。
总而言之,无论是在
诉讼离婚还是在实际生活中,证据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即使没有直接的家暴证据,我们仍然需要尽可能地搜集其他相关的证据,以便更好地支持我们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