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情况下,若所涉房屋为伉俪双方共有,则夫妻其中一方一般无法擅自对房产业主作出
抵押行为。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处理共同所有的
不动产物权时,应征得全体
共同共有人之一致同意。
然而,在此种情形下,若
房屋所有权证书仅列名于一人之下,并且针对该人士来说,有充分理由相信其具有抵押房产之合法权益,则该抵押行为可能依然视为有效。
另一方面,除非特定房产已明确归属一方的
个人财产范畴,不然,该方仍无权自行决定对此房产实施抵押。
在判定房产到底属个人财产抑或是
夫妻共同财产时,需要结合购
买房屋的时间、资金来源等多重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总而言之,对于夫妻一方是否具备抵押房屋的权利,不能简单地一刀切,需要依据不同的情况做出具体的分析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