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
强制执行流程主要涵盖如下几个重要环节:首先,权利主张者需向
司法机关递交书面
强制执行申请以及相关充分的
证据材料。
当法院接到相关申请后,将依法启动
诉讼程序,并向被告发送具有约束力的执行通知,明确违约方需在指定期限内履行自身应尽之责。
其次,法院将对缺席方的财务状况进行详尽调查与掌控,调研范围可能涵盖了其名下所有的银行存款账户、不动产拥有情况、
机动车辆产权等方面。
若法院在此过程中发现存在可用于执行的财物,将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各项限制性措施。
之后,法院将依法处置已实施上述拘束措施的财物,处置方式可能包括但不限于拍卖、公开出售等方式。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法律对于
强制执行活动所涉及到的全部时间跨度并未做出明确的规定。
通常情况下,若违约方具备可供执行的财力物力资源,那么执行活动应当能够在不超过六个月的期限内得到妥善解决;如遇特殊情况导致执行工作严重滞后,经过审批手续或许可适当延长期限。
倘若违约方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法院将依法下达终结本次
执行程序之裁定,直至日后发现新的财产线索后再次启动执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