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
遗嘱失效通常基于以下几种情形:
当事人重新确
立遗嘱,对原有公证遗嘱实施修改或废止;或者发生法定情况致使公证遗嘱无效。
在公证遗嘱失效后,首要任务便是明确失效的具体原因以及相关
证据。
倘若由于重新确立遗嘱而导致失效,则应妥善保管新的遗嘱以及相关的见证或公证资料。
若是由于法定情况导致公证遗嘱失效,如遗嘱人生前缺乏全面的
民事行为能力等,便需尽全力搜集相关的证据资料。
随后,与之有利害关系的人士可采取
诉讼等法律手段,请求确认公证遗嘱失效,并遵照现行法律
法规,对遗产进行相应的处置。
在此过程中,证据的搜集、保存以及运用显得尤为关键,这将直接影响到他们自身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