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绝大多数情况之下,
诉讼离婚的原被告并无必须携带未成年子女前往法庭的义务性规定。
离婚诉讼所要处理的核心事宜包括双方
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
财产分配以及
债务承担等方面。
因此,未成年子女并非必须出席庭审现场。
然而,当涉及到
子女抚养权归属争议之时,法院有可能会尊重并考虑听取
未成年人主观意愿的需求。
在这样的特殊情况中,法院有可能选择在合适的场所以及指定的时间点,专门听取未成年人的想法,并且通过法院专业工作人员与之进行独自的交流。
假如并未有此类程序上的特别设置,为了尽可能减少对未成年子女情感冲击的风险,原则上并不建意让他们直接参与到庭审过程中来。
当然,关于此事的确切执行方式,还须依据具体案件所属法院的相关政策以及案件的实际审理需求来进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