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虐待及
家庭暴力行为引发
诉讼而导致的离婚案件
诉讼流程及法庭会议时间的相关法律规定并未得到完全且统一的规范。
然而,通常情况下,从提交
申诉状至法庭召开
听证会期间,会经过如下几个普遍性的阶段:法院在接收到
当事人的申诉状后,有权在七天之内决定是否受理该案,并且自确认受理后五日内将申诉状的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需在收到副本之日起十五日之内提交
答辩状。
此后,法院将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安排开庭日期和时间,这其中可能受到法院案件数量、送达情况以及其他诸多因素的影响。
然而,对于适用
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案件,通常要求应在
立案之日起的三个月内结案。
至于以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的案件,则应在立案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完成审判工作。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长
审理期限的,须经本院院长批准,方可延长六个月。
若仍需延期,则应提交上级法院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