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
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
诉讼纠纷案件处理过程中,关于
律师服务相关费用如何安排和承担,通常应当遵循如下的
基本原则: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聘请
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的一方
当事人需要自行承担相应的律师费用。
然而,若在
借款合同或者其他相关协议文件中,双方已经就违约方应承担的责任范围进行了明确的约定,其中包括了实现债权所需支付的各项费用,如律师费等,那么在诉讼取得
胜诉之后,作为守约方的一方当事人有权根据合同中的具体约定,向违约方提出合理的律师费用
赔偿请求。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裁决是否支持并确定支持金额的问题上,会对案件的复杂性、律师所付出的工作时间与精力、以及当地律师行业的收费标准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的考量和权衡。
若在借款合同或相关协议中未对此类费用的承担作出明确约定,则主张违约方承担律师费的诉求往往难以获得法院的支持。
因此,总的来说,能否成功主张违约方承担律师费,关键在于借款合同或相关协议中有无对此类费用的承担作出明确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