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离婚诉讼的过程中,当首次庭审时被告未能到场,法院会依据实际情形采取相应措施处理此问题。
若在收到
传票之后,被告以无确凿理由而拒绝出庭,或未取得法院的批准便擅自中途离场,那么法院将有权对此进行缺席审判。
然而,在缺席裁决之前,为确保案件的事实得以明确且
证据充足,法院通常会对原告所提交的证据进行严谨全面的审查。
如果被告是由于诸如自然灾害等不可避免之原因而无法出席庭审,法院则会决定将审理日期予以推迟。
总而言之,被告未能出席庭审并不意味着案件的审理将会受到直接影响,但是这有可能对被告本身的权益造成负面影响,因为他无法在场内为自己辩护和陈述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