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工伤伤残鉴定的起始日期,必须依据患者的伤势痊愈程度以及是否具备进行劳动能力检测的条件进行判定。
一般而言,在
工伤员工接受治疗并使其伤势遂渐趋于稳定之后,若存在残缺肢体或是对工作能力产生了显著影响的情况下,便可按计划启动
劳动能力鉴定程序。
对于那些由于
工伤事故导致骨折等内固定手术的事例,通常要求直到取出内固定物品后方能提交鉴定申请。
而对于重伤病情较轻且康复速度较快者,只需在受伤结束后的
停工留薪期届满时便可提出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工伤员工或者其
近亲属都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所在地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申请。
如若
逾期未予申请,则可能会对自己的合法权益造成负面影响。
关于详细的时间规范和申请流程,还望您自行查询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