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书作为由双方
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之协议,一经签署、送达即产生约束力并开始生效,因此一般情况下同样无法进行上诉活动。
然而,若调解过程中存在违反
自愿原则的瑕疵,或是调解协议内容违反了法律
法规的规定,那么
申请再审活动则成为可能。
但是,申请人必须具备充足的
证据及合理理由来支持自身的主张,并且此项再审请求应在调解文书送达生效之后的6个月期限内提出。
值得注意的是,
再审程序的启动审核标准相当严格,仅当满足法定条件时方得启动。
同时,请求者亦需明确理解,尽管提出再审请求并不表明必然出现对原调解结果的更改。
总而言之,在对待调解书事项时务必审慎处理,签名之前必先详尽评估其内容及可能产生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