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是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超过了两年且持续
分居,那么在此情况下提出
离婚诉讼,倘若法院做出了
离婚判决,则无需经过所谓的“冷静期”。
然而,离婚冷静期仅适用于通过协商达成的离婚方案。
对于因分居时间长达两年而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案件,法院将全面评估并判断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确实已经破裂。
尽管
分居两年可以作为衡量感情破裂程度的重要参考指标之一,但它并非唯一或必然的决定性因素。
值得注意的是,在主张分居达到两年时,必须提供充足的
证据加以证实,例如一方在外居住的
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签署的分居协议等等。
若
证据不足以支持该主张,法院有可能无法确认分居事实,进而导致无法作出离婚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