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取保候审之后,
案件移交检察机关的具体时限并无统一的明确规定。
奉行着正常程序,
侦查机关应在法定的
侦查羁押期限内尽责完成侦察任务,随后将案件正式提交给检察院。
一般来说,侦查羁押期限不应超过两个月,然而对于案情复杂且
期限届满仍无法结案的案件,可经过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批准,延长一个月的期限。
若涉及到交通极为不便的偏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
犯罪团伙案件,迅速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以及被告人行为遍布广泛、取证过程困难重重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由省级、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的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两个月的期限。
简言之,实际移交时间需依据具体案件的具体情形及侦查工作的进展状况来作出相应的安排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