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前调解未能达成共识之后,预定的开庭日期则需要由法院按照案件实际情况以及法院内部日程来合理安排。
一般而言,在调解未果的情况下,
原告与被告有望在调解结束后的1至2个月内迎来开庭日期,但这也并不是绝对不变的,还可能受到诸多例如案件数量、案情复杂性等因素的影响。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自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应当在五日内向被告送达
起诉书副本,而被告在收到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应当在十五日内提交
答辩状。
此后,法院将答辩状副本在五日内传送给原告。
履行完毕此项义务之后,法院应当在前三天向各方
当事人发布
开庭时间予以公示。
不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从
起诉到开庭之间的时间间隔可能因具体情况而有所变动。
因此,您需要耐心等待法院对开庭日期的正式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