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中关于
子女抚养费的计算规则,一般而言需要遵循如下几个原则以及使用相应的计算方式:首先,倘若父母一方具有稳定的
收入来源,那么他们所承担的
抚养费通常可以按照其每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来确定。
若同时负担两位或者两位以上孩子的
抚养费,则该段比例可以适度上调,但一般情况下不能超出每月总收入的50%。
反之,如若父母双亲并无固定的收入来源,那此时抚养费的数额便可以根据整个年度总收入或者本行业内的平均收入进行参考,按相同比例确定下来。
其次,需要知晓的是,抚养费不仅仅包含孩子日常生活所需的各项开支,还包含了教育费用、
医疗费用等等这些必要的费用。
而在实际判决过程中,法官将会全面考虑到孩子们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当地实际的生活水平,然后再做出最恰当的决定。
假如原先规定好的抚养费金额已经无法支撑当地实际生活水准,或者孩子因为罹患疾病、接受教育等原因,导致实际花费远超原先规定的抚养费金额,那么他们有权向法院申请增加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