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裁决处以
实刑六个月,原则上将不再被允许办理取保候审。
关于取保候审的适用,一般是针对
犯罪性质相对较轻且社会危害程度较小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他们可能会被判处
管制、
拘役或独立适用
附加刑。
在实刑判决确认之后,即代表此案的审理过程均已结束,
刑事责任也相应已经得到明确确定。
在此情况下,再度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并不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所设定的条件与程序。
但是,如果我们发现原有的判决结果存在明显误差,或者有了新的
证据材料能够对犯罪人的定罪
量刑产生重大影响,那么我们可以通过
申诉等合法途径来寻求
改判,进而改变
刑罚执行的方式。
然而,这种情况并不属于取保候审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