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
侵权纠纷案件时,我们常遵循“
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
民法院具有
管辖权”这一基本原则。
其中,侵权行为地包括了侵权行为实施地与
侵权结果发生地两个关键环节。
至于遭受侵害的
当事人应尽到哪些义务,首要之责便是确保能够提供充分的
证据来证实侵权行为的真实性、损害后果的严重性及其二者间的必然联系。
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倘若受害方对于损害的产生或扩大负有过失责任,则有可能减轻加害方的
赔偿责任。
以汽车交通事故为例,如果受害方因违反
交规而导致交通事故发生,且其过错程度达到相当大的比例,那么他自己或许要负担相应份额的损失。
然而请注意,无论受害方的过错程度如何以及其应当负责的份量多大,都必须根据个案的实际情况和现行法律
法规进行严谨的分析和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