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情况下,
当事人对于民事纷争中所需支付的
律师费用的负担问题应当参照双方已签订的相关合约以及协议中所作之明确规定。
若该协议明确约定如因其中任何一方
败诉,则应承担应付给对方的律师费用,那么便应严格遵守该项约定进行处理。
然而,若并未在相关协议中对此作出规定,则在我国现行
民事诉讼制度中,当事人通常需要自行承担聘请各自
代理律师的相关费用。
然而,必须指出的是,在某些特殊环境下,如涉及
知识产权侵权等特定类型的案件中,法院也许会根据实际案情和审理情形判定由败诉方承担相应的合理律师费用。
因此,关于被告是否应当承担原告所产生的律师费用这一问题,不能简单地给出一个肯定或者否定的答案,而是需要结合具体
案件类型以及双方在协议中的约定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虑与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