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现行的
劳动法律
法规,连
续签署两份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只要
劳动者未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及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款所述的特定情形,那么在续
签合同时,除非劳动者明确表示愿意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应当被视为建立起无固定期限的
劳动关系。因此,关于续签第三份
劳动合同的行为本身并不构成
违法,然而仍有必要关注并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未能满足上述法定的条件而选择续签第三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将会面临一定程度的法律风险。然而,若是经过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且符合其他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续签第三份劳动合同仍然具有合法性与有效性。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双方的真实意愿、
合同条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与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