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经过法律程序在执行环节仍然未得到
子女抚养费用支付,可以考虑实施以下几种策略:首先,
当事人可以向
执行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加大执行力度,如对
被执行人可予执行的财产状况展开更为透彻和详细的调查,包括那些可能被隐匿或蓄意转移的财产部分。其次,当事人也可以请求法院对被执行人施加一系列的限制性措施,例如禁止其乘坐飞机、高速铁路等高额消费交通工具。再者,当事人还有权利申请将被执行人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中,从而使得他们在信用层面上遭受限制,例如在贷款、
招标等活动中受到影响。如果被执行人具备
履行义务的经济能力却故意拒绝履行,且情节较为严重的话,那么他/她可能会面临构成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指控,并可能因此而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与此同时,作为当事人,您需要积极地配合法院工作,提供有关被执行人
财产线索的相关信息,以便于执行工作能够更加顺畅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