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离婚诉讼案件中,原则上当事方必须亲自到场参加庭审活动,然而以下几种特殊情形除外,即
当事人属于无法表达自身意愿的人群;或者由于某种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出席庭审,但已向法庭
递交了书面陈述并获得法院批准。若您未能亲自出席庭审,同时也未提出上述合法的理由以及书面陈述,那么法院有可能将视此为
撤诉行为进行处理。
离婚案件涉及到个人身份关系的重大事项,而且法官需要深入了解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以及情感状态。尽管律师能够提供专业的法律援助,但是当事人亲自出庭对于案件的审理以及自身权益的保护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尽可能地亲自出席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