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所设定的
违约金数额低于法定标准一般而言是合法的行为。然而,若违约金明显偏低以至于无法弥补由于合同一方的
违约行为而造成的买受人权益损失,那么依据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受到违约损害的一方有权向人
民法院或
仲裁委员会提出诉讼请求,要求调整或适度提高此项违约金金额。在上述情况下,一旦启动
司法程序,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将按照相关法律精神及具体事例事实,全面权衡考虑以下几个要素:实际
经济损失、合同执行情况、
当事人的
过错责任以及预先期待可能产生的效益等多方面因素,以公平公正、正义诚信之原则进行裁量,从而最终决定是否同意对违约金的金额予以调整或适度提高。综述之,违约金过低并非一律
违法行为,但当权益受损一方因为违约金过低而未能得到充分补偿时,其可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适当调高违约金至合理水平以弥补自身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