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无论夫妻双方的分离时间长达多长,亦无法通过自然方式解除婚姻关系。解除婚姻关系这一行为,仅有两种合法路径可循。首先为协商
离婚,即夫妻双方在完全自愿的前提下,就未成年子女的抚育、
共有财产的分配等事宜达成共识,签署
离婚协议书,然后共同向
婚姻登记机构提出
离婚申请。其次则为
诉讼离婚,即其中一方
当事人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请求法院裁决是否准许离婚。若因情感不合导致
分居达到两年期限,且经法院调解仍无果,则应准予离婚。然而,分居的原因必须明确为情感不合,并且需要提供充足的分居证明材料,例如
租赁合同、
证人证言等等。总而言之,并不存在自动解除婚姻关系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