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遍而言,作为原告的
当事人,您有权选择不出席实体审理环节,但是需要自行指定合适的
诉讼代理人代为出席。倘若您没有合理且恰当的理由而拒绝到庭参加,且未能
委派相应的
代理人参与审判,则法院有可能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将该案件视为
撤诉处理。然而,我们仍然强烈建议您尽可能亲自出席庭审,以确保能够更为详尽地陈述案件事实与主张。这是因为诉讼代理人对于案件的理解程度可能无法达到原告本身所具备的广度与深度。在特别的事例中,例如对于那些涉及身份关系等重要事宜的事例,原告根据法律规定必须亲自到庭参加审理。总的来说,是否亲自出席庭审需要结合案件本身的具体情况、个人时间安排以及实际如何影响案件
胜诉等多方面因素进
行权衡与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