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
离婚的
法律纠纷中,常可见到被告身处异地而无法亲自出席法庭进行辩护的情形。倘若被告已经接获了法院的
传票,却没有合理的理由拒绝出庭应诉,那么法院有权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做出缺席审判的决定。然而,如果被告确实存在无法到庭的正当理由,例如由于自然灾害、严重疾病等
不可抗力因素所导致,他们应该尽早向法院
递交书面申请,请求推迟
开庭时间。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法院会对各种因素进行全面的考量,以
保证案件审理的公正性与合法性。若被告未能收到传票,法院可能会采取重新送达或者其他合法的送达途径,以确保被告能够充分行使其
诉讼权利。总而言之,对于此类问题的
处理方式,需要根据每起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条款进行判断和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