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鉴定结果,即由交警部门所出具的责任判定文件,是一份对于事故原因及责任归属给出明确方向的权威声明。即便
当事人在此过程中未能签署这份文件,这并不意味着它将失去其效力。实际上,如果某一方当事人拒绝签名,那么执勤交警将会在责任鉴定书中详细记载有关事项并予以说明。如此一来,没有文件上署名并不等同于对该项责任鉴定存在异议,若当事人确实对责任鉴定有不同意见,他们应该在
法规规章赋予的期限范围内,向上级相关部门提交
申诉复核请求;然而若未能进行申诉复核且同时未作出任何回应,即使在后续的
赔偿调节或
诉讼环节中,交通事故责任鉴定结果仍然可以被用作关键性的法律依据。
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将会结合全部的案件
证据以及其他相关因素来权衡和确定责任的最终归属。总而言之,未能在责任鉴定书上签名并不能成为逃避责任的有效手段,更无法改变责任鉴定结果的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