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当父母
出资购买住房且登记于其女儿名下之时,该行为被普遍认为是对女儿的一种赠与行为。然而,在女儿
婚姻破裂需要进行
财产分割之际,这栋住宅通常会被法律认定为女儿个人所有的财产,而非作为夫妇之间的共同财富进行分配。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特定情况下,这种判决可能会有所改变:例如,当父母在出资时已经明确表达了这笔款项是对子女及其配偶的赠与;再者,如果这对夫妇在
婚姻存续期间签订了书面协议,将该房产划归为他们的
共有财产等等。总的来说,
房屋所有权归属的最终决定因素在于购置房屋时父母的真实意图、资金来源的性质和夫妇二人是否有特别的约定。在出现任何争议时,必须对所有相关
证据进行全面评估,以确定这栋住宅的所有权属于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