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提起
离婚诉讼过程中,并不意味着必然会冻结双方的财产。通常来说,仅当其中一方有恶意侵占、藏匿或处置夫妻共有的财产等行为,并可能导致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受损之时,才能提出
财产保全请求,待经过法院的严格审查许可通过之后,方可对此类涉案财产施行冻结措施。此种财产保全制度的运作目的在于确保未来具有约束力的
司法判决得以顺利地予以实施与执行。然而,提出
财产保全申请书有时需要提交相应的
担保物,并且如果该项申请出现错误,致使被申请人遭受了不必要的
经济损失,那么申请书的提交者将必须承担起相应的
赔偿责任。因此,最终是否采取冻结财产的措施,还须视具体情况以及由法院作出的决定而定。在处理离婚诉讼事务时,
当事人应精心准备各种举证材料,以期能最大化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