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因
工伤而导致
工资发放差额的补偿措施,通常根据诸如《
工伤保险条例》在内的相关法律
法规来进行评估与计算。首先,那些在停工留薪阶段的员工,他们在这段期间享有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依然维持原状,且都将由其所属的
企业单位按月进行支付。倘若工伤员工在经过
伤残等级鉴定之后,原有的待遇将会被停止发放。至于补差的计算方式,一般都是以员工在受伤之前所领取的
月工资作为基准。若工伤发生后,企业单位所发放的工资低于受伤前的工资水平,那么便会出现补差的情况。例如,假设某位员工在受伤前的月工资为 8000 元,然而在受伤后,企业单位每个月仅向他发放 5000 元。在经过伤残等级鉴定后,
停工留薪期被确定为 6 个月,那么补差的金额便是(8000 - 5000)× 6 = 18000 元。然而,具体的计算过程还需要结合当地的相关规定以及其他关键性的影响因素综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