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在涉及到
工伤伤残鉴定的事件中,所提交的资料应当尽可能为原件。然而,在某些特定的情形下,
复印件亦有可能得到认可,但是这往往需要同时满足一些特定的条件,例如,复印件必须经过与原件的严格比对,并且需要加盖公章以确认其真实性。对于那些具有决定性或唯一性的
证据材料,通常会要求提供原件,以便
保证鉴定结果的精确性以及其权威性。例如,医疗诊断证明书、
病历等,这些原件能够更加清晰且准确地反映出受伤的具体情况以及治疗的全过程。总的来说,我们强烈建议您尽可能地准备齐全所有相关资料的原件,以避免由于资料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工伤伤残鉴定工作的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