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室内装潢
纠纷方面,关于
鉴定费用的承担职责问题,一般的
处理方式遵循着“谁提出主张,谁负责提供
证据,谁就需要承担相应费用”这一基本原则。例如,当装修施工方希望通过
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并向法院申请进行
司法鉴定时,他们首先应当自行承担起鉴定费用。如若鉴定报告的结果证实了装修施工方的说法,那么这笔鉴定费用最终很有可能转嫁给对方支付;相反地,如果鉴定报告否定了他们的主张,那么这笔费用就需要由装修施工方自行承担。同样的道理,如果是业主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并向法院申请进行司法鉴定,那么他们也需要先行垫付鉴定费用。如果鉴定报告对业主有利,那么这笔费用可能会由装修施工方来承担;然而,如果鉴定报告不利于业主,那么这笔费用就需要由业主自行承担。在法院审理相关案件的过程中,法官们还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方
当事人的过失程度、诉求的合理性以及其他相关因素,从而做出公正且合理的决定,以确定鉴定费用的具体分摊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