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遍而言,向法院
递交之
起诉资料理应提交原始文件。原始文件能够更加精确地展现案件事实,确
保证据具备真实性以及可靠性。然而在特定情形之下,例如原始文件难以获取,亦或原始文件已经遗失等等,在获得法院准许之后,您仍有可能提交复制品。然而,在提交复制品之时务必说明未能提交原始文件之合理缘由,并且复制品必须保持清晰、完整,能够精准地再现原始文件的内容。另一方面,针对某些特殊种类的
证据,例如经
公证处公证过的
书证等,其复制品在满足特定条件下具备与原始文件相同的
法律效力。总的说来,我们强烈建议您尽可能提交原始文件,以便提升证据的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