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囯相关法律
法规,对于那些法院判决不准予
离婚以及经由调解达成和解的离婚案件,若无新的情况与理由,且原告在六个月之内再度提
起诉讼的,将不予以受理。然而,当出现了新的情况与理由时,或者是被告提出的离婚请求并未受到六个月期限的限制,那么这种情况下,原告可以随时向法院提起
诉讼。这里所说的“新情况”、“新理由”,常常涉及到的情形包括:一方向另一方施加如同危及生命、人身安全等严重威胁性
犯罪行为的可能性的重大因素,或者存在着严重损害夫妻之间情感关系的恶劣行径等等。总的来说,其实
离婚诉讼中关于再次提起诉讼的时间限制并非是绝对不变的,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深入细致地分析研究。因此,我们建议您在做出是否再次申请诉讼的决策之前,务必尽可能全面、充分地搜集相关
证据材料,以便为您的诉讼主张提供足够坚实的支撑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