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通常实施于
公诉案件之中,尽管受害者表达了宽容或不愿追究的态度,亦未必能够直接促成案件的撤销。在涉及到公诉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国家
司法机关拥有追究
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专属权利,而并非仅仅取决于受害者个人的意愿。然而,在
量刑阶段,受害者的立场以及他们所表现出的谅解之情,无疑将成为重要的考量因素。若案件情节轻微且危害程度较低,以至于无法被认定为
犯罪行为,或者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法定的
追诉时效期限等特定情况出现,司法机关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做出撤销案件的决定。然而,倘若非法拘禁的行为已然构成
犯罪事实,即便受害者表示不予追究,案件通常仍然需要依照法律程序继续展开侦查、
起诉及审判工作。然而,受害者的谅解之情,有可能对犯罪嫌疑人的量刑结果产生减轻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