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劳动者提出
辞职之际,
经济补偿金额度的具体计算需依据多项因素,包括离职原因以及服务年限。一般而言,若因雇主方面的过失行为,如未能依照
劳动合同规定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或劳动环境,亦或是未能按时且足额地支付员工薪资等情况,迫使员工不得不选择离开,那么雇主应当承担相应的
经济补偿责任。在此种情况下,经济补偿将根据员工在该公司的服务年限进行计算,每满一年即支付一个月的
工资作为补偿。对于服务期限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员工,则按照一年的服务期来计算;而对于服务期限低于六个月的员工,则仅需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此处所提及的“
月工资”,特指员工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的前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然而,若员工的月工资超出了雇主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向其
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将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来执行,同时,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也不得超过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