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尚未签署
劳动合同时选择离厂,我们建议您遵循以下程序:首先,以书面的方式向用人单位提交
辞职申请,对于
试用期中的
劳动者来说,请提前三个工作日提交;而对于转正后的正式员工而言,则需要提前三十日提交。在书面的辞呈中,要清晰地表达出您想要离职的意图以及预计离职的具体日期。其次,在离职前,务必完成所有的工作交接手续,包括将您正在负责的工作、相关的文件资料及使用过的工具等,移交至指定的接替者手中,并且要求对方进行签字确认。此外,您还应该要求用人单位对您的薪资进行结算,如果涉及到
加班费、
未休年假的补偿等问题,同样应该在此时得到解决。若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诸如未按照法律规定支付
工资、未缴纳
社会保险等
违法行为,您享有请求给予相应
赔偿的权利。最后,离开用人单位之后,请妥善保管与工作有关的各项证明材料,例如工资单据、工作证件、考勤记录等等,以便于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
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