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下,对于已经建成但尚未居住的房产而言,即便业主并没有使用相关物业服务,依据物业服务企业依照相应的合约规定所应提供的各项服务,业主仍然必须履行交纳物业管理费用的义务。然而,当这些房产在后期被实际使用时,先前未予支付的物业管理费用通常需要进行相应的补交。
物业服务合同作为一种双方互负权利与义务的契约关系,其中物业方负责提供服务,而业主则承担相应的费用支出。尽管房产并未投入使用,但是物业公司依然需要对小区内的公共区域以及各类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工作。若业主长时间
拖欠物业管理费用,物业公司有权采取合法手段进行追索,这其中可能涉及到的方式包括但不仅限于向业主发出
催款通知书、启动
法律诉讼程序等等。因此,我们强烈建议各位业主严格遵守物业服务合同中的相关约定,及时足额地支付物业管理费用,以避免由此引发的不必要的法律纷争及额外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