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起
离婚诉讼过程中,普遍遵循以下程序。首先,确定合适的法院作为
管辖区权拥有者,一般来说,这将是被告
户籍所在地所在之初始法院,但若是被告已离开该住所且超过了年限为期一年,那么此时此地将由原告的居住地点所在地法院接手调控。紧接着,你需要精心起草一份详细的
起诉状,其中需要明确陈述原、被告双方的
身份信息,明确提出的诉求,例如希望通过
诉讼解除现有的婚姻关系、确认孩子的抚育权归属问题、处理财产事宜等等,另外也需附加详实的事实依据和理由陈述。在以上准备充分之后,你还应获取相关的证明文件如
结婚证书、
家庭暴力的
证据、
财产分配证明等资料作为支持。之后,根据实际情况,你需要将准备妥当的起诉状以及提供的各类证据一并发送到法院,并需缴纳相关的
诉讼费用。一旦法院正式接受上诉,便会开始安排并推动送达
传票等法律文书至被告手中,同时也会确定开庭的具体日期。在法庭上,双方
当事人都有机会进行举证、质证以及展开辩论。最后,法院将会根据案件的事实真相和现行法律
法规做出最终的判决。如果
一审判决结果
不允许离婚,并且在无任何新的实际情况或者额外理由的情况下,原告方必须在6个月之内无权再次提起
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