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代表的变更并不直接影响到公司所负
债务的承担。企业作为具备独立
行为能力的
法人单元,须全额运用自身资产来应对公司的财务责任。原法人应以其承诺缴纳的资金为上限,为企业的债务提供保障。若原法人在执行其职务时未能妥善维护法人身份的独立性,或是滥用了股东的
有限责任原则以逃避债务,严重侵害到了公司
债权人的权益,那么他将需要为公司的
债务承担起共同的
连带责任。然而对于新的法人代表来说,他们通常无需为变更之前的债务承担个人责任,除非在此次变更过程中双方有特殊的约定或者是法律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况。总的来说,公司的债务应由公司本身来承担,股东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可能会被要求
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