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对于曾患有精神疾病的
犯罪嫌疑人,
拘留所都会采取综合性考量以确定他们在
被拘留期间的精神状况。
如果在正式拘留之时该犯罪嫌疑人正处在精神病症发作期,那么通常情况下他将不会被拘留,而是先接受相应的医疗救治,当其病情得到有效控制并且符合拘留的各项条件之后才能够予以拘留。
然而,如果犯罪嫌疑人虽然曾经患有精神疾病,但是在拘留期间其精神状况保持正常,且具有足够的受审能力,那么拘留所是有权对其实施拘留的。
然而,在拘留过程中,如果犯罪嫌疑人的病情再次发作,那么将会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医疗措施或者改变强制性措施。
总的来说,拘留所是否决定拘留某位犯罪嫌疑人,都是基于其当时的具体情况,严格遵循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程序来做出最终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