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商场同商户之间解除
租赁合同事宜所引发的
赔偿争议,还需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
倘若该
解除合同并非由于商场自身的原因所造成,那么这无疑是一种违反协议的行为。
此类情况下,商户有权请求对方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并给予赔偿,赔偿范围主要涵盖了商户在
履行合同过程中已经支付的相关代价、设备改造以及其他相关设施的破坏等关键性损失。
至于预期
可得利益方面的损失,则需要依据
合同条款中所约定的条件及实际运营情况来加以认定。
如果是因为商户自身的违约行为导致商场不得不采取解除合同的措施,那么商场通常不需要对此类事件负责,甚至有权利向商户
追讨违约金以弥补其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在决定
赔偿金额时,首先应查阅合同文本中是否对其作出了详细规定。
若是有这样的表述,就得按照合同约定来办事;相反地,如果在合同中没能找到任何有关予以赔偿的内容,那麽便需要依据现行法律
法规以及商户实际遭受的损失情况进行全面衡量和评估。
与此同时,还必须高度重视一个重点因素——解除合同的原因是否属于诸如自然灾害等无法预见且无法避免的客观事实,即所谓的“
不可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