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说,
律师费用的承担问题须依具体情况及双方之前所达成的协议来做决定。
倘若双方于合约中明确列明“如遇争议产生,
败诉者将承担
胜诉方所需支付的律师费用”,那么在获得胜诉之后,便可依照此项合约条款向败诉方索取应付款项。
然而,若所签订之合约并未载明相关规定,通常情况下,聘请方需要独自承担昂贵的律师费用。
不过,在涉及到特定
案件类型如
知识产权纷争或者
不正当竞争等领域时,法院可能会视具体情况而对败诉方裁决其承担一定程度的合理律师费用。
因此,关于败诉方是否应当承担律师费用的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必须结合案件的性质和双方所订立之协议进行详尽分析与考量。